GB55037的篇章體例編排較原先GB50016有了明顯的不同,不再將工業(yè)建筑單獨設置篇章進行要求,而是根據要實現功能與民用建筑混編,這樣的編制更加科學、方便查詢。將“滅火救援設施”改為“消防救援設施”,放置在第2章基本規(guī)定中,其重要性可見一斑。同時囊括了應急排煙窗、消防通信指揮等內容,內涵更加寬泛。
其中對于消防救援窗口的設置要求有了較大變化。
7.2.4 廠房、倉庫、公共建筑的外墻應在每層的適當位置設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即將廢止)。
7.2.5 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的凈高度和凈寬度均不應小于1.0m,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于1.2m,間距不宜大于20m且每個防火分區(qū)不應少于2個,設置位置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窗口的玻璃應易于破碎,并應設置可在室外易于識別的明顯標志。
GB55037,2.2消防救援設施
另外,《消防設施通用規(guī)范》發(fā)布后,將廢止《建筑防煙排煙系統(tǒng)技術標準》第3.2.1條(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更高 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當建筑高度大于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
GB55037,2.2.4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并靠外墻或可直通屋面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在樓梯間的頂部或最上一層外墻上應設置常閉式應急排煙窗,且該應急排煙窗應具有手動和聯(lián)動開啟功能。(本條規(guī)定針對當前樓梯間疏散傷亡較多的情況進行了規(guī)定,雖然高層建筑樓梯間都設置了通向屋面的疏散門,但大多鎖閉,一旦有煙氣進入樓梯間如不能及時排出,將會給上部人員疏散和消防撲救進攻帶來很大的危險。根據煙氣流動規(guī)律在頂層樓梯間設置一定面積的可開啟外窗可防止煙氣的積聚,以保證樓梯間有較好的疏散和救援條件。)
對于常閉式應急排煙窗,煙規(guī)GB51251,5.2.6規(guī)定,自動排煙窗可采用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動和溫度釋放裝置聯(lián)動的控制方式。當采用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啟動時,自動排煙窗應在60s內或小于煙氣充滿儲煙倉時間內開啟完畢。帶有溫控功能自動排煙窗,其溫控釋放溫度應大于環(huán)境溫度30℃且小于100℃。具體的技術參數可參考T/CECS《消防排煙通風天窗》 10181-2022中的有關規(guī)定(3.1術語消防通風排煙天窗,安裝在建筑物排煙區(qū)域頂部或外墻上,由排煙窗框、排煙窗扇、執(zhí)行機構、傳動系統(tǒng)及控制系統(tǒng)等組成的裝置)等。